人全动函[2012] 07号
关于举办人才测评师岗位能力培训
示范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不断提高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的岗位能力,进一步完善人才测评知识体系,建立人才测评服务规范,探索科学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帮助企事业单位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拟于2012年4月9日在北京联合举办人才测评师岗位能力培训示范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部委及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2、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从业人员;
3、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4、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与考试
1、培训师资为国内心理测量学、人力资源管理学权威专家和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概况、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理论、心理测量学、实用人才测评技术与案例等四个部分;
3、培训和考试时间共计5天;
4、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均采取闭卷形式,凡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联合颁发人才测评师《岗位能力证书》,证书信息可在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www.edu.mohrss.gov.cn)查询。
三、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
1、取得大专毕业证书,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者;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者;
3、取得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者;
4、具有同等经历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手续
报到时携带或于开班前十个工作日邮寄《人才测评师岗位能力培训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A4)各一份,两寸同版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核费等共计3200元/人(含餐费)。可直接银行汇款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账户或报到时现场办理缴费手续。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由培训班协助安排。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北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 000 420 920 000 0195
六、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为2012年4月9日-13日,报到时间为4月8日;培训地点为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培训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6号)。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13164220562 18810613520 010-81746076
传 真:010-81746076
邮 箱:6resume@sina.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交流服务处
邮 编:100013
附件:《人才测评师岗位能力培训报名申请表》(复印有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教育培训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人才测评师岗位能力培训报名申请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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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女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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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寸 照 片 |
民族 |
□汉 □ |
政治面貌 |
□党员 □团员 □群众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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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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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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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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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年限 |
□1-3年 □4-8年 □9年以上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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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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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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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 □硕士 □博士 □其他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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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来源 |
□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 □学校 □部队 □国有企业 □外资企业 □合资企业 □民营企业 □社会人员 □其它 |
已有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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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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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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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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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证明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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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并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日期:
全国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交流服务处 联系人:马彦彬
联系电话:18810613520